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公法實體程序綜合研討
Public Law in a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Perspective 
開課學期
103-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財法組  
授課教師
張文貞 
課號
LAW4210 
課程識別碼
A01 4993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法1304 
備註
本學期主題: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公益訴訟。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31LAW4210_Pub_Law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近年來,台灣社會發生不少重大公共政策的爭議,更進一步引爆激烈的抗議行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今年3月占領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太陽花學運及4月反核四占領忠孝西路的抗議運動。太陽花學運的起因是,在立法院仍在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及協調各種爭議之際,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在3月18日以30秒之速草率宣布兩岸服貿協議存查,為抗議與阻止後續的審查,長期關注兩岸服貿議題的學生與社運團體以佔領立法院方式,藉以要求政府退回兩岸服貿協議,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與重新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在23日,在得不到政府正面回應後,部分學生與公民團體成員以占領了行政院要求政府回應其訴求。但在24日清晨,政府下令驅離占領行政院的學生與公民團體。在驅離的過程中,警方不僅出動鎮暴水車噴灑驅趕學生與民眾,鎮暴警察也以盾牌和警棍強行將學生與民眾架走,並阻擾記者的採訪行動,最後更發生毆打學生與民眾的情況,造成上百人受傷。

  不到一個月後,為要求政府停建核四,長期關注核四議題的林義雄先生在4月21日發表公開信宣布禁食。之後,環保團體發起多場反核活動聲援。27日,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起佔領忠孝西路的抗議活動,數萬人參與此項抗議行動。28日清晨,警方開始強制驅離參與活動的民眾。在驅離過程中,警方不僅出動水車噴灑抗議民眾,甚至出現警察手持警棍衝向且毆打群眾的情況。在驅離行動中,造成數十人受傷。

  太陽花學運落幕後,檢警開始以妨害公務、傷害與強制等罪名傳喚參與占領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學生與民眾,至今有百餘名學生和民眾遭到偵辦。而在行政院驅離行動中,遭到警方打傷的學生及民眾,也向法院提起自訴,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市警局長黃昇勇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與執勤的警員涉嫌傷害、重傷未遂、殺人未遂、強制罪與剝奪行動自由等罪,並且對警方提出國家賠償訴訟。另外,在反核占領忠孝西路的抗議運動上,因警方驅離而受傷的民眾也對台北市長郝龍斌、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與執勤警員提出傷害與強制罪的訴訟,同時也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在上述抗議及後續官方驅離的行動中,出現不少人權與法律的爭議,這些爭議不僅涉及到刑法與行政法的規範解釋,更連結到憲法與國際人權法層次的權利保障。對參與占領立法院與行政院與忠孝西路的學生與民眾來說,有甚麼樣的權利可以主張以正當化其行動?基於兩公約保障人權的要求,遭到政府與警方強制驅離的學生與民眾該如何主張政府有保障人民實踐公約權利的義務?其可否基於集會自由、言論自由與表意自由,主張其占領行動有其正當性?即便是非法的集會,是否就不受到人身自由、不受酷刑的權利、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的保障?其可否主張警方強制驅離的行動已侵害其人身自由與不受酷刑的權利,並請求適當的賠償?可否基於資訊公開權、知的權利與知悉真相權,主張政府與警方應公開有關強制驅離決定的相關資訊,還原事發當時的真相?再者,對於政府違反程序正義原則的政策或法令,是否可主張市民不服從?其次,對下令驅離學生與民眾的政府官員與執行命令者來說,應對受傷的學生與民眾負起何種責任?有何依據主張其命令與執行行動的正當性以阻卻其責任?本課程試圖從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憲法、行政法與刑法等多元面向探討上述問題。
 

課程目標
  課程大分為三部分。第一部份是,讓同學閱讀國際人權公約與國內外的重要判決,嘗試從不同法規範的角度,擬定訴訟理由與策略回應太陽花學運與反核四佔領忠孝西路運動的諸多人權與法律的爭議。第二部分是,邀請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律師至課堂上,與同學交流相關訴訟案件中的理由與策略上的問題。第三部分是,期末將邀請長期關注公益訴訟議題的教授Serge. Martinez(School of Law, University of New Mexico)來課堂上進行演講。
 
課程要求
  本課程是一個以同學討論、參與以及模擬訴訟為主的課程,因此,同學的充分準備與參與是這門課成功與否的關鍵。此外,修課同學於學期初即會進行分組,所有的報告、討論與角色模擬都將以組為單位,學期成績表現也是主要以組為單位,以學期中的每次的上課報告(65%)以及模擬訴訟的表現與書面(35%)綜合評量核算。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一 13:30~15:30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待補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5  【課程介紹】 
第2週
9/22  【公民不服從】 
第3週
9/29  【公民不服從與核心公民政治權利(Ⅰ)】
聚焦討論的權利:
Freedom of Opinion, Expression and Information (Article 19 of ICCPR)、Right of Assembly (Article 21 of ICCPR) 
第4週
10/06  【公民不服從與核心公民政治權利(Ⅱ)】
聚焦討論的權利:Right to Life (Article 6 of ICCPR)、Prohibition of Torture (Article of ICCPR) 
第5週
10/13  【政府驅離行動的相關爭議】
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權利的義務 v.s 政府官員在驅離行動所涉及的相關責任
Domestic Implementation and Prohibition of Discrimination (Article 2 of ICCPR)
講者:李怡俐博士 
第6週
10/20  【318佔領立法院的模擬訴訟】 
第7週
10/27  【323佔領行政院的模擬訴訟】
 
第8週
11/03  【324行政院暴力驅離的模擬訴訟】 
第9週
11/10  司改會律師講評 
第10週
11/17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的模擬訴訟】 
第11週
11/24  【427佔領忠孝西路案件的模擬訴訟】 
第12週
12/01  【428忠孝西路暴力驅離的模擬訴訟】 
第13週
12/08  司改會律師講評 
第14週
12/15  【Serge. Martinez教授參與授課】
各組同學需用英文簡報所負責案件的訴訟爭點與策略 
第15週
12/22  【Serge. Martinez教授參與授課】 
第16週
12/29  【Serge. Martinez教授參與授課】 
第17週
1/05  【期末綜合檢討與問題討論】 
第18週
1/12  【繳交最終報告】